商品知识
香水是重要的化妆品,包括普通香水、科隆(古龙)香水、花露水等这类化妆品是以香精为主要原料,以乙醇溶液作为基质的透明液体。
普通香水的分类:香水按其香味不同分为花香型香水和幻想型香水两类。花香型香水的香料是模拟天然植物花香,可以是单一花香调如玫瑰香水、薰衣草香水、兰花香水等,也可以是多种花香调和而成复合花香调的香水。花香型的香水,清新、优雅、愉悦极具女性化。而幻想型香水则是通过调香师的艺术想像而设计出的非天然型的香调,如人物、景色、音乐、绘画、情绪、风格或可以概括为一种抽象的艺术如“查理”香水、田园香水、“欢乐”、“节日”以及号码香水等等幻想型的香水。幻想型的香水给人以浪漫、甜蜜、典雅、神秘的想像。
此外消费者购买香水也容易受到潮流的影响。—有香水专家根据香味特征把香水分为:花香型:其风味清新、优雅、愉悦;素心兰香型:其风味丰满持久,具有古典和神秘感;醛香型:其风味强烈而有魅力,品位高贵;辛香型:其风味辛辣强烈具有独特的吸引力。
香水的原料:香水的主要原料是香精、酒精、蒸馏水及极少量的螯合剂、表面活性剂、色素等添加剂。
香水中的香精用量较高一般为15%~25%,留香时间为6-8小时或更长一些,大多数的高档香水即属这一范围,其特点是香味醇和、韵味悠长;淡香水香精用量可为7%~10%,留香时间为5-6小时,其特点是清淡明快,迎合当今社会时尚。酒精是香精的溶剂,其浓度在90%~95%。
香水的使用与保存:一般香水的使用方法是:直接点状涂抹或雾状喷洒方式进行。香水的香气是靠人体的温度来散发的,因此可以用手指蘸取香水点在洁净皮肤的一定部位,如发根、耳后、手腕、肘、膝部内侧等处效果更好,或使用喷雾器距离身体10厘米左右喷出香雾,香气均匀,飘香范围广,也可喷洒在衣角、裙边,令香气随风飘逸。但不宜把香水喷洒在面部以及容易被太阳晒到的暴露部位,因为香水中香精的有些原料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挥发油,其中的某些成分会与日光中的长波紫外线结合,出现光化学反应,导致皮肤上留下点状黑斑。
香水的保存:香水一般使用造型各异的玻璃瓶或磨砂玻璃瓶包装,香水的主要原料是酒精和香精,在阳光和紫外线作用下会出现变色变味,因此应避光保存在阴凉处,尽量减少和空气的接触,使用后立即盖上瓶盖,较好的香水可以存放3~5年或更长一些,但存放不当,也会变质。
科隆香水又称古龙水
是男性所用的香水类化妆品,它是由意大利人在德国的科隆城研制成功,故命名为科隆香水又称古龙水。
古龙水含有酒精、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香精和极少量的螯合剂、色素等添加剂。古龙水和香水的主要区别在于香精用量少,乙醇浓度低,酒精的浓度为80%-85%,香精含量一般在3%-8%之间,传统的古龙水香精含量仅为1%—3%,与一般香水比较香味较淡,留香时间短,3小时左右。一般古龙水的香精中含有香柠檬油、甜橙油、薰衣草油、橙花油、迷迭香油等,流行较多的是柑橘、柠檬、迷迭香等香型,具有清新、爽快的香气,古龙水的香型大多为男士所喜爱。
古龙水也可用来喷洒手帕、衣着和发际。
花露水
是一般家庭必备的夏令卫生用品,其主要成分仍是酒精、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和香精,添加极少量的螯合剂、抗氧化剂、色素等,一些产品还辅以微量中药成分如:金银花、麝香、牛黄等,使其具有特定的功效作用。花露水的香精用量一般为2%~5%,酒精浓度为70%~75%,此浓度下的酒精极易渗入细菌的细胞膜而达到杀菌的目的。
花露水的香型以清香的薰衣草油为主体,也有玫瑰麝香香型,配方中根据需要加入一些醇溶性色素、颜色以淡绿、淡黄为宜,以使有清凉的感觉。
花露水一般在沐浴后喷洒在肌肤上清凉爽快,涂在蚊叮、虫咬之处可止痒、消肿,涂在患痱子的皮肤上可祛痱止痒,并可用于祛臭或用于公共场所,缓解秽气,夏季取少许花露水置于浴盆中可预防中暑。
质量识别
香水、古龙水、花露水因其制作工艺基本相同,所以对生产设备及生产条件的要求也基本相同,生产该类产品的企业应取得生产许可证(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卫生许可证(美容修饰类)。
该类产品应色泽均匀,香气纯正,原瓶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距观察者30cm处观察,应水质清晰,无明显杂质和黑点。另外,由于这类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料是乙醇,其纯度尤为重要,特别是不能含甲醇,否则将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其中甲醇含量应小于0.2%。
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QB/T 1858—1993《香水 花露水》
指标名称 |
指标 |
香水 |
花露水 |
香气 |
符合规定香型 |
色泽 |
符合规定色泽 |
清晰度 |
水质清晰,不得有明显杂质和黑点 |
密度,g/mL(20℃) |
规定值±0.02 |
浊度 |
5℃水质清晰,不浑浊 |
10℃水质清晰,不浑浊 |
色泽稳定性 |
(48±1)℃,24h维持原有色泽不变 |
甲醇,% |
≤0.2 |
铅(以铅计),mg/kg |
≤40 |
汞,mg/kg |
≤1 |
砷(以砷计),mg/kg |
≤10 |
标签标注 |
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日期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
净含量(毫升或克) |
(标注值) |
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CFU/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