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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办事指南
受理机构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

北京市大兴区计量检测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里

010-69249427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事项名称: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监督电话:010-12365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受理结果 业务流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87年1月19日批准,1987年2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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