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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办事指南
受理机构 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质监窗口

010-81296027 工作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7:30
事项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监督电话:010-12365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条件 办理范围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受理结果 业务流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2号令
  4、《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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